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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供稿:   编辑:姜楠   日期:2024/09/07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重庆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重科大发〔2024〕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整体安排,计划于2025年毕业且未参加或未通过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均须参加此次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文件,把握精神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培养学院要组织导师和研究生认真学习《实施细则》,切实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研究生、导师、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学校2024年硕士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为研究生高质量地完成学位论文奠定良好的基础。各培养学院根据以下时间安排,制定本学院2024年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方案。

(一)成立检查小组。各培养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并于中期检查会前一周提交《重庆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计划表》(见附件1),经校学位办审批后,方可实施中期检查。检查专家组由3名以上导师组成,新增学位点建议邀请其他高校相关领域专家。导师不能作为自己指导研究生所在小组的专家组成员,但可以旁听。

(二)研究生提交材料。2024年10月13日前,研究生填写《重庆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和开题整改意见说明表(见附件3),提交导师审核。

(三)导师审核。导师应严格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审核《中期检查表》,签署导师意见,明确是否同意学位论文参加中期检查。

(四)召开中期检查会。2024年10月20日前,各培养学院组织召开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会。研究生向检查小组汇报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并汇报开题专家意见整改情况。检查小组检查论文进展情况,主要侧重于检查论文开题审核意见的落实、研究进度、内容水平、存在问题等。中期检查会需安排答辩记录,答辩秘书原则上由教师担任,会后整理好专家意见。

中期检查会原则上在校内公开举行,确有需要的可在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联合培养基地举行或通过远程答辩进行,相关要求不能降低。中期检查会可邀请学生、本专业或有关专业的教师旁听。

对需要整改的论文,2024年10月25日前,培养学院将《重庆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专家意见反馈表》(见附件4)反馈至导师及研究生,研究生针对专家意见逐一进行修改并填写修改情况说明,经导师签字后提交至培养学院审核。

(五)汇总结果。2024年10月27日前,各培养学院汇总检查结果,填写《重庆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

三、规范材料,按时报送

为确保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培养学院应按通知要求在10月27日前将《重庆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计划表》及《重庆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0928189@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经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校学位办。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7日

(联系人:蒋俊秋,联系方式:023-65023287)

(此件依申请公开)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