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发展材料核查工作,规范办理程序,提升服务效能,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适用对象
凡经我院党总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或批准转正的毕业生,均适用本指南。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提交。审查单位党组织须向“中共重庆科技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出具正式公函。公函内容应包括同志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等基本信息,以及需核查材料的具体说明,并附相应原件页面扫描件。
(二)材料报送。将公函及附件扫描件邮寄至我院党总支,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材料核实以收到邮寄函件为准。
(三)核查反馈。我院党总支在收到材料后,将及时组织核查,并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寄回。
(四)处理时限
自收到完整公函及附件材料之日起,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出具情况说明。问题复杂或需跨单位核实的,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
三、联系方式
地 址:重庆科技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党总支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3-65022080
电子邮箱:sgy@cq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