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掌握我校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防控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级新生心理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心理建档对象
我校2024级新生(含普通本科、专升本和研究生)
二、心理建档时间
2024年10月14日—10月25日
三、心理建档内容
本次心理建档使用大学生个性特质问卷,其中内容涉及:症状自评、心理健康状况、人格因素及个性特征。
四、心理建档流程
(一)本次心理建档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
下简称心理咨询中心)牵头负责,咨询中心负责提供建档系统的信息录入及系统调试,统一课件,负责师资培训及重点人群名单反馈。
2024级已开设《大学生心理成长导引》课的班级,心理建档由课任老师在课堂中组织开展完成。
2024级未开设《大学生心理成长导引》课的学生(研究生新生、专升本新生(含“3+2”)、第二学士学位新生),由学院负责落实心理建档的时间、地点和教师,完成学生心理建档工作,并于10月25前将心理建档组织情况报咨询中心备案(《2024级新生心理建档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二)本次心理建档包含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用时共100分钟,按两小节课实施,中间不休息。第一小节由教师按照心理咨询中心提供的统一课件讲授心理健康知识和测评注意事项,引导学生认真作答,提高心理测评的有效性;课间与第二小节组织学生使用手机登录相应网站进行测评(见附件2)。
(三)对于因故未参加心理建档的学生,由心理咨询中心反馈名单给所在学院,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补测。
(四)心理咨询中心将对建档结果进行分析、筛查和分类,确定约谈名单。各学院自收到咨询中心的约谈学生名单后,两周内完成约谈,并在系统中对约谈学生完成评估管理填写,需要转介到中心的学生,按照流程报送进入干预管理程序(见附件3)。联系人及电话:王艳碧,023-65023535,15123304381。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防控工作,在师生中加强宣传,精心组织,确保新生建档率达到100%,疑似有中重度心理问题的学生约谈率100%。
(二)审慎对待,有效处置。针对在2024级新生中开展此项工作,各学院一定要特别注意约谈方式,保护学生隐私;心理建档结果仅作为了解学生心理状况的辅助手段,对发现疑似患有心理或精神疾病的,要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三)增强协作,家校共育。要充分发挥全员育人作用,尤其要增强家校协作,通过家校工作群及时沟通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严重心理危机个案的发生。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24年10月14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第十六届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人才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