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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学院关于印发 《油气分析测试中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作者:      添加时间:2020-01-10 11:16:45      阅读:

重庆科技学院关于印发

油气分析测试中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油气分析测试中心管理办法(暂行)》已经2019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科技学院

20191230



重庆科技学院

油气分析测试中心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做好油气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和运行的管理工作,提升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提高服务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心是学校从事油气分析测试服务的二级科研虚体机构,由学校授权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进行管理。

第二章 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

第三条 中心主要职责:

(一)管理和维护中心的科研仪器设备;

(二)承接校内外测试、化验、检验、分析,专用软件的开发和研制,加工及数据处理等工作;

(三)开发油气分析测试新方法、新技术和新设备;

(四)参与或组织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

(五)服务学校相关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

(六)完成学校或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专兼职人员若干名。主任及副主任人选由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提出申请,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聘任。

中心主任职责:

(一)中心主任职责

1.组织编制中心建设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中心测试工作,提高设备使用率;

3.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制定实施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

4.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5.加强设备维护维修管理,落实特种设备检校规定,确保设备完好;

6.负责中心的安全环保工作。

(二)中心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编制中心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2.具体负责中心各项分析测试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实施;

3.具体负责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相关文件资料的拟定、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协助主任完成中心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5.完成学院和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运行及管理

第五条 中心分析测试实行有偿服务。

第六条 中心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第七条 中心对分析测试数据真实性负责,并做好保密工作。

第八条 中心开展分析测试流程如下:

(一)委托人填写分析测试预约登记表。

(二)中心依据预约登记表组织开展分析测试工作,并向委托人提交分析测试原始记录和报告。

第四章 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 中心分析测试项目收费标准由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调研后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核定,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为中心设立专用账户,其经费的使用由中心主任签字负责,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一条 中心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一)设备费: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二)材料费: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消耗费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燃料动力费: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

(四)差旅费:开展相关实验(试验)、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五)会议费:参加相关的学术会议、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及咨询等费用。

(六)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中心开展国际合作的相关费用。

(七)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八)劳务费:分析测试劳务费,实验项目或设备的鉴定验收评审费用及外聘人员劳务费等。

(九)专家咨询费:聘请专家的咨询费用。

(十)其他支出: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必要支出。

第十二条 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按学校相关办法执行。

第五章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科研管理部门和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1230日印发